所謂女性暴力是指從手勢、語言到肢體衝突的宣傳、粗暴、暴力行為,對女性和女孩的暴力是最普遍的侵犯人權。為了提高社會對女性的保護意識,聯合國將每年的11月25日定為國際反對對女性的暴力日,2005年3月《北京行動綱領》也重申了這一點。
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再次強調反對婦女和女孩的暴力,對實現千年發展目標的重要意義。暴力不僅對女性的身體和精神造成了很大的傷害,而且不能在家庭、社區、社會上發揮自己的作用。
這裡已經把對女性的暴力作為最嚴重的侵犯女性權利,要求各國政府、社會團體和個人從各自的角度出發,做出貢獻,消除這種暴力,消除對女性的不平等歧視,消除對她們的暴力行為。
2016年3月1日,中國首部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正式實施,家庭暴力從“家務”變成了“國務”。我們希望在維護中國女性權益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,她們充分享受平等的人權,生活在不受暴力和威脅的和諧社會。